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依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湖南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70号),现启动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六和第七部分。
2.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第七部分“申请者的条件”)。对于有省自科基金项目到期而未按规定要求办理项目结题或相关手续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新一年度的省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
3.根据省自科基金管理改革方案要求,凡有能力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法人单位(包括企业),都可以申请注册成为省自科基金依托单位,在系统中填报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信息即可。2022年度依托单位注册时间为发布2022年度申报通知之日起至受理截止日。依托单位相关职责见《申报指南》第五部分。
4.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5.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四部分和第十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6.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评价,防止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项目资助资金纳入财审联动范围,强化审计监督,切实做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
7. 请项目申报人填写《附件7: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于9月28日之前报本学院汇总,再由学院报科研处统一查重。学校查重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
8. 项目申请人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申报指南》做好形式审查。
9. 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集中受理。学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7日。本次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故各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直接提交即可。
10.咨询电话:6110816. 一办公楼422。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