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切实将优秀研究成果推荐上来。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加强申报材料审核,认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确保申报者、申报成果、申报评审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通知》要求。
二、《通知》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公示期不符合要求以及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受理材料时间比教育部提前了几天,因此学校1月31日收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xp8113@163.com),2月16日收打印稿,请申报者按照学校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三、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 份原件),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申报系统材料上传要求
1. 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只能由学校管理部门账号进行上传,个人用户账号没有操作权限。申请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须交由学校进行在线操作;
2.所有的签章,在纸质件上签章即可,WORD文件中无须也无法签章;
3.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上传后,请补充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联系人:冯小萍。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 )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22 年2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