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依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工作量与科研考核分认定办法》(湘城院发【2024】8号),学校启动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凡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社科工作者,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均可申报。主要包括两类:
1.理论类成果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xx-xxx或国际标准刊号|SSNxxxx-xxxx的报刊)公开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
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x-xxxxx)中文类社科专著、译著、编著(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等)。
2.智库类成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有效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科学性的研究成果。
不属申报范围的有: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二、申报成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理论类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具有创新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
3.智库类成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研究成果科学严谨,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二)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
3.省部级及以上的课题成果已经通过课题主管单位鉴定验收的。
4.申报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组织鉴定的。
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
(三)关于申报材料存在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
申报成果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违背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鉴定等级即予撤销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7月2日。
(二)申报指标
每人可申报理论类成果和智库类成果各1项。
根据鉴定工作实际,智库类成果对各单位申报指标不设限;理论类成果采取限项申报方式,各单位申报指标分配方式如下:
1.本科院校申报不超过10项;
2.市州社科联、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教科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申报不超过8项;
3.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职院校、市州委党校申报不超过6项。
四、鉴定等级及奖励措施
鉴定结论包括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通过鉴定、未通过鉴定五个等级。凡鉴定等级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的成果进行奖励和推介,主要包括:
(一)非省级以上立项课题成果的确认为省社科评审委立项课题(不另资助、可直接办理结题证书)。
(二)申报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时可作为参考因子。
(三)成果择优在有关媒体宣传和向相关职能部门推介。
五、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
申报人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2份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直接从系统内导出打印)。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附件3)只需提供电子版。涉密成果遵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可上传电子版的涉密成果可直接提交纸质版至省评审办。
(三)单位审核
理论类成果个人申报材料须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并经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上报。智库类成果经申报单位审核后即可上报。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无误后通过“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正式提交,完成审核申报。
六、其他事项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办公楼416室,联系电话:6111003。
附件:1.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
2.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
3.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