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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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8-07   

各二级学院、处室: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4〕197号)”,学校启动202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一)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瞄准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和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二)优秀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青年教师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三)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 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 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三)项目申请人须是高校在岗人员或高校直属型附属医院人员,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项目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应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五)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 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 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 1 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六)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一)省教育厅根据高校办学层次、专任教师数量及上年度项目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各校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

(二)省教育厅重大工作委托专项项目和合作项目指标单列;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可各申报 2 个重点项目和 2 个优秀青年项目,指标单列;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激励措施,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指标单列。

(三)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一般项目由学校自筹解决。各高校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 号)的要求,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不断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

四、申报程序

1.学校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9月30日。

五、限项规定

1.依据“关于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规定(科研处发【2021】2号)”第二条:自2022年起,年龄在55岁以下(至项目申报截止日期),没有在研国家基金项目且前2年没有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学校“351”人才工程等人选的教师(当年引进的博士、教授除外),在申报省级科研项目(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评审委等项目)及教育厅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时,学校原则上不予推荐。

2.被省教育厅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5年之内不能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六、其他事项

1.第一轮申报:学校接收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28日。项目未被推荐出校之前不要进行系统填报,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需提交打印稿5份(不需铜版纸装订,A4纸单双面打印均可), 一般项目需提交申报书打印稿3份(打印要求与重点青年项目同),纸质稿和电子版由各学院做好形式审查后统一报送给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6318709@qq.com。项目申报汇总表只需发送电子版。

2. 第二轮申报:项目推荐出校以后再网上进行系统填报。网上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6日(推荐出校的项目请从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填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28日,所有申报材料一式1份【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包含查新报告)一起装订成册】,进行系统申报以后不需要再发送申请书的电子版。

系统申报流程:从学院获取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重新从系统里下载空白申请表填写﹥上传申请书和附件材料。

3.申报材料受理地点:一办公楼422室。

4.联系电话:6110816。


附件:1.202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普通本科院校)

    2.2024年省教育厅项目申报书初稿(仅限于学校初评使用)

    3.2024年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24年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