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湖南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评【2024】3号).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工作量与科研考核分认定办法》(湘城院发【2024】8号),学校启动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一)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
(二)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围绕《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分为立项资助和一般自筹,重大、重点及一般立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4万元和2万元。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或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申报单位须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3号)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评价,杜绝套取和骗取资金。发挥财审联动作用,强化资金审计监督。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在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申报单位须承担信誉保证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省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2.申报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正职以上(含)职务。
3.申报人的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申报。
5.承担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已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课题 等省级课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
6.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避免重复申报,杜绝多头申报。
7.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注重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的结合。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 网上申报(2024年9月13日-10月7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需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 进行网上注册,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2.纸质材料申报(2024年10月10日)。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人需提交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3份《课题申请书》和2份《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材料直接从课题立项系统中导出 PDF 版本打印,申报人签字确认。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人自留底稿。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均须通过申报单位统一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申报网站学校截止时间:10月7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10月10日。
2.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办公楼416室。
3.联系电话:6111003。
附件: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