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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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撤稿论文自查与“回头看”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18   

各二级学院、全体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校学术声誉,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撤稿论文自查与“回头看”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与重要性

近年来,国内外学术期刊撤稿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术生态和科技创新的公信力。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是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科研诚信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科研环境的关键环节。全校各单位及全体科研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全面排查风险,严肃整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筑牢学校科研诚信根基。

二、清查人员与时间范围

1.自查人员范围:全体在职教师、科研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2.自查论文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我校作为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若无通讯作者,则以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准)发表的、已被撤稿的论文。

3.“回头看”范围:对上级下发的《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清单》中涉及我校的论文,以及自查中新发现的撤稿论文,均需纳入核查处理流程。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各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组织落实自查工作,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学院应成立专项工作组,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按时保质完成自查与材料报送。

2.全面开展自查。各学院须对照自查范围,组织教师逐一核对论文发表与撤稿情况。对发现存在撤稿情况的论文,均须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请大家务必认真、严肃、如实填写。同时科研处也会组织人员在所有中英文数据库开展检索和核查,全面梳理论文撤稿情况。每位教师均须填写《科研诚信自查承诺书》(附件4)并签字。

3.材料规范报送。所有报送材料(承诺书除外)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报送的材料包括:附件2、附件3(全体教师)。

纸质版材料以学院党政联签并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422室,同时将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290306467@qq.com。

请于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全部自查、查处与材料报送工作。

四、严肃执纪与警示教育

对核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予以校内通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对自查组织不力、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更是每位科研工作者的学术生命线。请各学院和全体教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以实事求是、严谨负责的态度完成本次专项工作,共同守护学校学术声誉,推动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