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等验收程序,湖南城市学院拟对5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9日-7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交有效联系方式和相关佐证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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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