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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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申报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6-10-14   

各二级学院、处室:

依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工作量与科研考核分认定办法》

(湘城院发【2024】8号),学校启动202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对象和范围

在湘工作或湘籍社科工作者,申报的作品形式有读物、海报、讲解、短视频、社科宣传新闻作品等。申报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1.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解读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两个结合”重大理论命题的普及作品;

2.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特别是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解读“十五五”规划部署,颂扬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解读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普及作品;

3.阐释“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三个高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文化强省建设,解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回应社会民生热点,生动诠释中国式现代化湖南实践的普及作品;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扬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弘扬湖南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活跃的现代文化,反映湖南地方特色,讲好新时代湖南故事的普及作品;

5.传播社会科学知识,提高人文社科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普及作品;

6.普及《宪法》和法律常识,推广法治观念,宣传《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贴近百姓生活、增强民众法治意识的普及作品。

二、申报认定条件

1.原则上申报人应是著作权所有者,如不是著作权所有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书。著作权属多人时,由第一申报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全体创作人员签名同意,保证著作权无任何争议;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作品。

2.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内容健康向上,启人心智,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实用性。

3.作品语言通俗易懂,形式活泼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具有知识性、可读性、趣味性和普及性,适合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公众阅读。

4.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报《202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表),并提交社会科学普及作品。

5.讲解作品、短视频作品、社科宣传新闻作品无须申报,从“社科逐梦”2026年湖南省社科普及讲解员大赛获奖作品、第四届“人文社科之光”湖南省社科普及短视频大赛获奖作品、2025年11月1日至今宣传社科联工作的新闻作品中遴选认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译著、论文及论文集、教材、对策性和工作性研究报告以及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等形式的成果;

(2)作品存在学风问题或知识产权争议;

(3)作者因违反学术道德或法律法规而受过处罚的;

(4)已获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奖及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作品。

三、申报时间

申报认定活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根据“申报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主要范围”,征集社会科学普及读物作品、海报作品。

四、申报要求

1.读物作品要求2023年1月1日后公开出版,作品受众面广,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广泛社会影响,取得出版物质量检测报告,无意识形态问题,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2.海报作品要求2025年11月1日后公开发表,可为静态或动态,单幅或系列作品均可,手绘、插画、平面设计、数码艺术等形式呈现,静态图片须为jpg或jpeg格式、动态图片须为gif或apng格式,单幅作品大小不超过100M,系列作品不超过600M,无水印。

五、材料报送

1.作品须经推荐单位审核把关后报送。推荐单位包括:各市州、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企业社科联,社科普及基地,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直有关单位等。

2.申报者须报送9套实物材料及1份电子版申报书。实物材料包含:盖有推荐单位公章的《申报书》9份、社科普及作品(读物作品9本(套)或海报作品A3彩印9份)、其他证明材料。实物材料请于2026年11月17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同时,请于2026年11月17日前在申报系统(链接:http://www.hnsk.gov.cn/skpj/)选择申报类型(读物、海报),并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将《申报书》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版、作品电子版(读物须含版权页)、社会反响支撑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的指定位置,按“保存并提交”。

六、作品认定及奖项设置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分类认定202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并予以通报和宣传推介。

七、其他事项

申报作品概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经推荐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归创作者享有。参与申报的作品视为完成以下授权:允许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汇编权。活动解释权归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有。

 

附件:202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申报书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26年10月14日